关于举办2017年“7·16全民游泳健身周”活动 暨乐清市剿灭劣V类水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的通知
2017年“7·16全民游泳健身周”活动暨乐清市剿灭劣V类水公开水域游泳邀请竞赛规程
一、时 间:2017年7月16日(星期日)上午9:00
二、地 点:温州乐清市大荆镇蒲湾溪
三、主办单位:乐清市体育局 温州市游泳协会
四、承办单位:乐清市游泳协会
五、协办单位: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“五水共治”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捷胜体育
六、媒体支持:乐清市广播电视台
七、邀请单位:各县(市)、区游(冬)泳协会、俱乐部
八、项 目:
1、公开水域1000米畅游活动
2、公开水域5×1000米自由泳接力比赛
九、竞赛办法及奖励:
1、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。接力比赛按5人耗时总成绩计算,成绩相同名次并列,取消下一名次。运动员参赛时,必须佩带救生浮球(跟屁虫),并向检录处、计时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。无身份证及不佩带救生浮球者不得参赛。凡冒名顶替或未游完全程者,取消所属代表队的录取资格。
2、奖励办法:前八名颁发奖杯、参赛各队均颁发组织奖。
十、报名、报到事项:
1、各单位选派一支代表队,每队限报运动员10人(含领队、教练)。参赛代表队数量限20支,额满为止,即日起至7月5日止。
2、参赛队员每人缴纳100元活动服务费(包含运动员保险、纪念品、中餐费用)。报名表在温州游泳在线(www.0577yy.com)下载,按要求填写,发电子邮件至市游泳协会邮箱:2211690691@qq.com,联系人:毛思思,电话(传真):0577-88309895 ,地址:温州市黎明西路238弄5号。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把活动服务费汇入账户:6222021203021213318(中国工商银行),户名:林蕾蕾,支付宝:13705770180,温馨提示:活动服务费缴交后未能参加者,恕不退还。
3、7月16日上午9点,乐清市大荆镇蒲湾溪报到,领取比赛资料和纪念品。活动结束后举行颁奖典礼,中餐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。
十一、安全须知:
1、公开水域游泳有相当的危险性,参加者须对自身的健康安全负责,报名时必须签署《自我责任保证书》,否则无权参赛。
2、大会统一提供本次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。
3、各队应选派5名游泳技能好,经历过公开水域游泳者参加比赛,其余人员参加畅游。接力与畅游报名后不得互换。
4、接力比赛开始后,游完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不得再自行下水,否则取消全队录取资格。
5、接力比赛全部结束后,方开始畅游人员检录。按名单秩序分组出发,由领队或教练带领自己5名队员下水,途中应注意安全,相互照应,不提倡横渡返回。上岸后立即向裁判报到。
6、所有下水人员必须携带救生浮球(跟屁虫),连接绳子长40公分否则不准下水。
7、裁判员由温州市游泳协会负责选派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